(思-第25期)

 吹 笛 篇


「我可用甚麼比這世代呢?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,招呼同伴說:我們向你吹笛,你們不跳舞。我們向你們舉哀,你們不捶胸。」(太十一17

 

「否定」證實了「肯定」

馮煒文

  
  人稍為成熟,便容易有一種意念:喜歡說正面話,不喜歡說負面話。「肯定」與「否定」,前者遠較後者為適當。香港教會有這個傾向,自然還加上一些經文的支持。

  問題是:當我們作出了一個正面的抉擇時,我們同時也是作了一個,甚至不止一個,負面的抉擇。我們肯定了某樣東西,同時也是不可避免地拒絕了某些東西。

  一個人選擇了向東行,也即是拒絕了向南、向西、向北的道路。

  一個人接納了另一人為配偶,也即是拒絕了其他所有人為自己的配偶。

  當教會肯定了耶穌基督為主,教會同時也是宣稱了世界上任何其他的勢力都不是主人。

  正面的話包括了負面的意義。在肯定中也必然有負面的內涵。我們儘管可以喜歡正面,不喜歡負面。我們儘管寧願多肯定少否定,但這選擇不由得我們。若知道了所支持的是甚麼,也就是知道了應當反對的是甚麼。

  沒有「否定」的「肯定」,是虛假的。一個人的「否定」證實了他的「肯定」。

  基督徒的信念書應有兩部分。第一部分表達我們所肯定的是甚麼。第二部分接著說明,這正面的信念迫使我們反對的是甚麼。若沒有第二部分,第一部便只是美麗的文字。

  二次大戰時德國的Confessing Church面對極權勢力,發出了《巴門宣言》。這宣言的架構,便是由「肯定」及「否定」組成。先是「有福的……」,緊接著便是「有禍的……」。這就是有力見證的關鍵。

  馬太福音五章開始的耶穌宣言,也是如此。「有福的……。」其後便是「有禍的……。」

  讓我們成長得更成熟。在我們的生活、見證、牧養、教導、宣教中,不但肯定「肯定」,也不敢否定「否定」。讓我們不單講正面的話:愛、公義、和諧、民主、自由、人權;更讓這些美好的文字及觀念,引導我們說:「因為這些信念,我們不能不否定及拒絕這些及那些……。」

  信仰是否只是消閒玩意,抑或真是生命大事,我想便是取決於此。

 

(馮煒文先生為香港基督徒學會資深執行幹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