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07 期 (2007 年 11 月)
主題探索: 詩歌與敬拜讚美 下載區
編 者 言  
評  論: 沒有遠象的《政制發展綠皮書》
主題探索: -  詩歌在崇拜中的定位:訪問伍中恩教授
(訪問:堵建偉記錄及整理:梁卓群)
-  敬拜讚美助長基督教消費主義? (楊天恩)
-  聖樂與敬拜讚美:衝突與融和
(主持:盧勁馳記錄及摘要:梁卓群)
人權教育: -  性工作者面對的暴力威脅(紫藤)
神學素描: 不寬容是最大的黑暗──論教會在世上的寬容文化使命(上)
(陳士齊)
特  稿: 漢堡‧狗肉‧全球化──一個社會學者的飲食文化想像(馮一沖)



【神學素描】

不寬容是最大的黑暗──
論教會在世上的寬容文化使命(上)

陳士齊
香港浸會大學宗哲系高級講師

香港在寬容中度過十年
  回歸十年,香港總算在風雨中捱過去了。在北大人格外給我們的寬容機制──一國兩制下,香港人北望神州,理應格外感恩,因為,那不是一片寬容的土地,不時軟禁監禁一批批的維權人士,就只因為他們為一些無傷國體的社會問題挺身而出,就遭到打壓。從這種境況回望香港,我們能否為香港社會的寬容性而感到自豪、驕傲?很可惜,我們竟然自豪不起來。

香港不能為寬容性而自豪
  首先,是一個行政霸道的政府,對許多事情都不能容忍,對認真的諮詢更不耐煩,於是拆去天星,拆去皇后碼頭,拆走大澳的宋朝舊碼頭。或是喜歡強加長官意志,甚至置學術自由於不顧。其次是親中陣營中的一些嘍囉,每每用文革式語言,套在民主派人士的頭上:甚麼「反中亂港」、「別有用心」、「逢中必反」等等。然後是一些傳媒及教會人士,將一些大學生報紙的文章「送官究治」。

教會率先不寬容
  甚麼?教會不是首先講求愛心,講求寬容的嗎?為何會不由分說就將大學生報紙一些探討「性」的文章「送官法辦」?這些文章內容或不慎超出了社會一般的道德禁忌,難道我們不明白年青人文化、大學生文化,不容許給他們一點空間?再加上一些報紙的推波助瀾,於是便出現一種要求大學生「認錯」的壓力,包括來自大學當局的壓力。在《中大學生報》事件中,筆者就見到許多教徒,要求中大學生認錯。但他們似乎未曾深思,這樣的要求代表甚麼?這樣要求的理據何在?這樣要求的意義何在?馬力的言行,比中大學生的更駭人聽聞億倍,是徹頭徹尾不折不扣的禽獸言論,教徒為何不叫他認錯?

教會扮演錯誤的角色
  教會不斷在社會中擔當一個道德警察的角色,而非道德守望者的角色,其實非常不妥當。後者可以對社會發出忠告,發出警號,然而前者卻變成執法或半執法機構,在政權的配合下四出行動,為了道德或甚至信仰的緣故告人、拉人、鎖人。這令人想起臭名昭著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。兩種角色,其實有天淵之別,它們反映教會是否明白寬容的屬靈修養。

教會應扮演的角色
  在西方,教會每多擔當道德守望者、社會良心的角色,但這主要是衝著政權而來,督促政權好好踐行公義,不光是照顧大財團的利益,如要求政府在紮鐵工潮中叫地產商真正坐下來,與工人好好談判;而非衝著人民而來,惟恐政府人手不夠似的,自告奮勇成為政府的打手或「幫閒」,幫忙政府去禁煙禁賭禁嫖禁毒。當然這不是說,教會不可以在這些方面為人民做點事,以解人民於倒懸,如助他們戒煙戒賭戒嫖戒毒,但教會卻萬萬不可扮演警察的角色,對人民揮動大棒,驅趕人民進戒毒所禁煙區中。教會應該秉承的,是愛民如子的精神──人民如有犯錯,有政府去懲治它,而教會,只應盡量扮演教導者、輔導者,或乾脆點說,牧人的角色,幫助「迷羊」回家──這至少是教會對自己應有的期許。

  當然,有些時候也有例外,這就是當人民分裂成兩大派,而發生內戰的時候,教會便被迫要站到某一邊的立場上去。有時教會甚至會選錯立場,或至少對另一邊人民的立場了解得不夠深刻。因此,在選取站在某一邊之前,教會仍要先盡一切努力作和平之子,作使人和睦之子,盡力實踐和平的福音,執行使人和睦的使命,直至做無可做時,才再考慮選邊站(taking side)。

  另一種例外是當一小撮人民結合成一種黑暗的勢力,如黑幫、恐怖組織等,則教會也可以與政府及其它一切組織加入反對陣營。在此,教會不再視這撮人為一群人民,而是一種邪惡勢力。但教會仍要很小心,在細微操作的層面,當教會面對一個由這種黑勢力暫時分離出來的個體時,就要重新視他/她為人民,以愛心和勸勉引導他/她脫離邪惡組織。

教會屬靈爭戰對抗的
是權勢,不是人民

  簡言之,教會的屬靈爭戰,對象是一切權勢的組織──這些組織中首要的是政權,然後才及於人民中的密會社,而非一般的人民或小團體,尤其──這尤其非常非常之重要──不是明顯的弱勢群體,如同性戀者的組織(到今天還是弱勢!)倘若教會搞不清屬靈爭戰的對象而胡混起來,對弱勢群體胡亂攻擊,那真變成笑話及悲劇。這再不是甚麼明光的見證,而是哈哈鏡式的扭曲見證──應重視的爭戰不重視,不應重視的卻無限放大,那會顯得非常滑稽,甚至可稱為教會使命實踐的滑稽化(the facialization of Christian mission)。

  這樣長篇大論,無非要表明,基督徒或教會在世上作見證,並不是一樁機械式的事情,而是非常細緻微妙的一回事,要非常的智慧和愛心才能成功實踐。倘若教會在尋求見證中,在屬靈爭戰中,連甚麼是權勢、甚麼是人民都搞不清楚,就貿然行動,那真是一種「騎呢」到不能再「騎呢」的謬誤與盲動。以香港的處境來說,這盲動反映過去二十多年來,香港社會在思考及判斷能力方面的長期低下,人們思考問題時,通常都不先做語理分析,更遑論概念的深化與重構。而教會中的大專基督徒,比外間的大專學生,在這些方面的表現更為不堪。

不寬容是最大的黑暗,
教會不應做始作俑者

  錯將人民當仇敵或魔鬼來看待,或未曾搞清楚就急判人「有罪」,然後教會還幫著政府將這些人「繩之於法」,就令教會重回往昔霸權時代的窠臼,成為令整個社會滑落不寬容陷阱的始作俑者。在這樣的處境下,不寬容明顯不是美德,不僅不能帶來明光,不寬容本身,就是最大的黑暗,因為教會比任何群體更需要寬容,這點毋庸置疑,只要放眼北望,就明明白白。

  其實照道理,只要稍為檢視近代中國教會的歷史,我們就知道,在中國文化的地區,教會尤其需要有一個寬容的環境,才能好好地生存與發展。短暫的逼迫,對信徒或有屬靈操練上的好處,但長期則不然。而逼迫的效果,也應令信徒明白,一個抱有愛心與寬容的政府,是何等的重要。當然,教會作為可以影響政府但又非常依賴政府准許才能生存的組織,是有無限個理由去鼓勵政府寬容,而自己也要不斷學習寬容的文化,好讓自己成為寬容文化的「明光」。反過來,若教會率先推動一種「打擊性」的文化,則有一天政權掉轉鎗頭來打壓教會時,教會憑甚麼理據來要求政權停手?又憑甚麼往績要求人民同情支持?「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。」教會若隨便妖魔化社會上的弱勢社群為恐怖組織,有一天也可能會被邪惡的政權置於同樣的刀口之下受刑,那就變成上帝給教會的懲罰。




返回今期目錄

返回《思》主頁

有興趣人士或團體可免費索取《思》雙月刊。請填妥表格及附上郵費擲回本會。謝謝!

最後更新日期 : 9/11/20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