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06 期 (2007 年 9 月)
主題探索: 《中大學生報》情色版事件 下載區
編 者 言  
評  論: 皇后碼頭不單是殖民記憶
主題探索: -  主流媒體的輿論角色(梁旭明)
-  淫審制度有損表達自由(莊耀洸)
-  基督教與性文化──從《中大學生報》事件說起(黃慧貞)
-  香港基督教右派的意識形態(陳士齊)
神學素描: 空間政治:一個信仰的觀點(下)(駱穎佳)
我的故事: 同一天空下--尋求庇護者與我何干(沙的)
書  介: 《不雅神學:神學上歪曲了的性、性別及政治》(黃美鳳)
特  稿: 向「以巴」出發(潘永樂)



【主題探索1】

主流媒體的輿論角色

梁旭明
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助理教授

  中大學生報事件距今已一段日子,但撰寫此文時,事件主角《中大學生報》編輯仍待司法覆核以及中大校方發落。另外,由事件引發的事絡繹不絕,連最近書展也不倖免。這場「道德重整」的山火,非但沒有撲滅,反有蔓延之勢。

  本文嘗試集中探討《中大學生報》事件怎樣反映主流媒體的輿論角色,以至媒體公民社會的發展衍生的挑戰及問題。

主流媒體的道德審判
  今年5月中,《中大學生報》刊登有關亂倫及人獸交內容的問卷調查,由數份主流報章洩露出來。這些報章以同一口徑指摘學生報內容「淫褻」,而以銷量為主的《東方日報》及《太陽報》,更借事件抨擊大學生的墮落。後者更在其社論標題,將學生標籤為「禽獸」。當學生報編輯在舉辦的座談會上落淚,兩份報章都將學生的舉動形容為「請求原諒」。其實學生只是受到場家長支持所感動而落淚。報章無中生有的報道,只為證實較早前對學生的判罰為有理。

  主流新聞媒體漠視客觀持平報道的操守,已習以為常,不過在《學生報事件》中,媒體所進行的審判,更是站在道德高地,大罵學生道德淪喪,通過貶低他人來抬高自己。諷刺的,是這些報紙的風月版都充斥著性感女郎、色情場所指南、色情網址。主流媒體以家長式道德主義的腔調,一錘定音的指摘學生報的不是,更指摘敵報為荼毒青少年的元兇,五十步笑一百步的無賴行為,又在教育公眾一種甚麼的道德?

  報章對學生報的道德審判,直接或間接地影響淫審處的裁決,亦因此引發一場「反擊戰」。一批人士在網上發起行動,直接向淫審處投訴聖經及文學巨著的內容不雅。這些舉動原意明顯,旨在刺激大眾對「色情」的界定,及反思道德價值,但亦可被詮釋為情緒性報復行為,對於理性反思及討論未必有大幫助。但另一方面,這些舉動也反映了輿論社會的建立當中所衍生的政治角力:由保守派人士、銷量大報連成同一陣線,以道德主義論調指摘社會道德下滑;另一方面小眾團體支援學生報,連同一些強調社會公義的團體形成另一陣營作抗衡。這陣線也與發起「投訴戰」的網民同一陣線。在公民社會漸次成熟的同時,這些聲音亦利用主流及新媒體進行輿論角力。

互聯網上的公民社會
  《中大學生報》事件所引發的,也是有關互聯網的爭論。在學生報事件之前,互聯網掀起了非法下載盜版影片及音樂之風。有人在電郵/網頁向朋友發放一些色情網頁的超連結,被控違法。在《中大學生報》事件中,有人不滿淫審處的判決過於保守,以至在網頁上發放一幀裸女的照片,隨即引起淫審處徹查。這件事將兩大問題聚焦:一是互聯網上責任歸誰;二是網上作為資訊發放共享場地,被視作鼓吹色情的平台。發放裸照的團體會否被起訴的問題仍然處於膠著狀態,主要因它在網上只是轉載照片,而原載照片的網頁Flickr,性質類似Youtube一般的資料/圖像共享平台,遑論照片的原作者。有關互聯網的法例嚴重缺乏,而牽涉淫審處的淫褻物品管制條例更不合時宜,追趕不上現今的媒體科技。不過最重要的,就是「淫褻」的界定。最近書展中展出一套有關希臘神話的圖書中,其中一本書的封面上印有一幅裸女圖片,竟然引起籌辦單位向書商要求抽起圖書。隨即激發社會上的爭論,質疑社會上的道德自我審查,經已到了一種「器官化」的規條:只要裸露乳頭,就屬於「不雅」。正如《中大學生報》遭譴責的邏輯一樣,只要有文字顯示有「人獸交」或「亂倫」等字眼,就令人惡心,屬於淫褻。而根據「傷害理論」(harm theory)的討論,接觸此類刊物,就會危害兒童及青少年,令社會道德淪亡。這種討論漠視了刊登圖像的語境脈絡(context)及觀眾,將思想及價值一元化。

  在社會日益進步,教育水平日益提升,科技日益發達的時代,公眾思維理應更趨開明。媒體既為我們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輿論公器,亦理應有效地作為提升社會不同利益團體,甚至弱勢聲音發表意見的平台,藉以鼓勵下情上達,建立溝通的公共領域。《中大學生報》事件反映出社會缺乏一些核心價值的討論,應是媒體展現其守望的功能,搭建公民社會的時機;然而我們目睹的是主流聲音愈來愈被道德主義聲音所騎劫。

誰是我們的鄰人?媒體文化公民的建立
  社會有關「色情」的討論經已老掉牙,但在今天解殖後的香港尤為重要。究竟怎樣的「色情」界定才可符合社會人士一般接受的「道德標準」?其中「道德」一詞正被不同社會組別所爭辯;是否趨向較開放的性價值,還是返回「器官化」、性功能化的道德主義或討論,將會對《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》的修訂極為重要。另外,社會不同組別相互間的角力,愈來愈依賴媒體影響輿論,將有助加快公民社會的成熟。在新媒體環境下,任何人也可以成為媒體公民,有權利發聲。不過我們也許會覺察到,往後發生的不同事件,將使社會中組別就不同議題組成新連線,與「非我族類」的勢力角力。公民社會的建立,以至社會共識的出現,從來都是漫長而艱巨的,更何況爭論牽涉的是甚少討論的核心價值。但我們必須確保社會的「共識」並非由一言堂所壟斷,又或因聯盟陣營進行角力而捲入二元對立的爭論。在建立一個多元公民社會的同時,主流媒體亦必須克盡社會責任,讓不同聲音百花齊放,體現其公民文化權利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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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 : 2/09/2007